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一和规范九年义务教育的常规管理,依法加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管理、实施水平,我厅根据几年来的试行情况和学籍管理电子化、网络化的需要,对1999年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正式实施。

文件发布

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苏教基〔2004〕3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