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烟花爆炸

2010年广东普宁市烟花燃放引起的爆炸事件
普宁烟花爆炸是2010年2月26日在广东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发生的一起爆炸事件。截至2010年3月8日,该事故造成23人死亡,48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现场周边几户民宅及现场8部汽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710.119万元。[1][5][2][3]
2010年2月26日晚,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一家在自家门前空地上燃放烟花,引爆其家门前堆放的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3]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村民杨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非法燃放大量A级烟花,燃放过程中发生低炸,落火引燃附近礼花弹后继而引发另一处待燃放的礼花弹殉爆。[4]
2010年2月27日,成立由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牵头、广东省省公安、纪检、监察、总工会揭阳市政府派人组成的省事故调查组,同时,广东省检察院也派人参与事故调查。[4]杨俊树、杨俊生、杨克勤、颜映标等4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杨俊茂因非法购买并燃放A类烟花(礼花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但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个人的刑事、行政责任。普宁市、汕头潮南区的公安机关和行政部门有三名责任人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另有9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1]

事件背景

广东省省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村民杨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非法燃放大量A级烟花,燃放过程中发生低炸,落火引燃附近礼花弹后继而引发另一处待燃放的礼花弹殉爆,导致重大爆炸事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