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乌桓校尉

晋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武官
乌桓校尉,又称护乌丸校尉,是西汉汉武帝设置的管理乌桓的官职,品秩二千石。此官职的主要职责是阻止乌桓与匈奴的勾结,并管理迁徙至边塞的乌桓人。东汉光武帝时期,护乌桓校尉的职责扩展至管理鲜卑,品秩为比二千石。官职一直沿用至曹魏西晋后赵。两晋南朝时期,护乌桓校尉成为专门管理幽燕一带蛮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武官。

简介

校尉”军职在各朝职权不同,两晋时期校尉地位较高,仅次于将军,司隶校尉(守卫京师军职,相当于今天的卫戍区司令)级别更高,已非一般军官之任。另外掌管少数民族地区的沿边屯军将领亦称校尉,如乌桓校尉、西戊校尉、南蛮校尉等。

历史沿革

汉武帝时期,为了防止乌桓与匈奴的联合,将乌桓迁徙至靠近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的塞外,并设立护乌桓校尉予以看防和管理。后来此官职一度撤销。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49年),乌桓迁徙至辽西塞内,并居住于汉朝边塞各郡,于是再次设立护乌桓校尉,治所位于上谷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