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是指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的货物[1]

判别标准

不同运输方式对超限货物的判别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公路方面,超限货物包括外形尺寸长度在14m以上或宽度在3.5m以上或高度在3m以上的货物,以及重量在20t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而在铁路方面,超限货物则指单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界限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或者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m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mm)仍然超限;又或者是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内各站的货物,即使没有超出机车车辆界限,但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界限的情况。

类型

公路超限货物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