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泰安

龚泰安
龚泰安,于1999年带领远洋[wěi]渔船“金庆12号”在印度洋作业时,疑因不满船上大陆渔工不服从,持枪杀死其中12人。被毛里求斯警方逮捕并将其以屠杀罪移送法办,判处20年有期徒刑。[1][2][3]2012年11月15日,龚泰安假释出狱遭驱逐出境,经台湾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湾。[4][5]高雄地院法官2012年11月21晚间开庭侦讯后,于深夜10时左右裁准将其羁押禁见。[6]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2012年11月21日侦讯高雄籍船长龚泰安涉嫌杀死15名大陆籍渔工案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龚泰安并获准。[7]

简介

龚泰安于1999年带领远洋鲔钓渔船“金庆12号”在印度洋作业时,疑因不满船上大陆渔工不服从,持枪杀死其中12人,另外3人跳海后至今下落不明。龚泰安随后将渔船开入毛里求斯港口,遭当地警方逮捕并将其以屠杀罪移送法办,判处20年有期徒刑。2012年11月15日,龚泰安假释出狱遭驱逐出境,经台湾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2012年21日傍晚以杀人等罪嫌被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侦讯后,以龚泰安杀害15条人命罪嫌重大且有串证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高雄地院法官2012年11月21日晚间开庭侦讯后,于深夜10时左右裁准将其羁押禁见。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2012年11月21日侦讯高雄籍船长龚泰安涉嫌杀死15名大陆籍渔工案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龚泰安并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