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

育龄夫妻合法生育和子女入户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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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Birth Approval Certificate)是育龄夫妻合法生育和子女入户的凭证,也是孕妇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的凭证。证件上记载育龄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生育状况及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名称等信息。该证件在发展过程中,更名为“生育健康服务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中国大部分地区将其称为“计划生育服务证”。[1][2][3][5]
中国的准生证制度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在当时是育龄夫妇生育孩子前的一种准备手续,证件主要涉及医院产检、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等用途。21世纪初至2012年,准生证开始侧重于服务性,孕妇和新生儿凭此证件可以享受一系列免费的生殖保健等基本服务项目。[2][4]
自2013年开始,随着“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展开,中国各地推行关于一胎准生证的制度改革,主要的改革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准生证、简化准生证办理、改为登记办理,主动发放准生证等措施。201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正式公布,明确生两孩无需准生证。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中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2][6]

诞生背景

1949至1957年,中国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户籍制度的初步定型,出生登记制度也初见雏形,但在当时并不是一项独立制度,而是依附于户籍制度存在并为之服务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