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汉元鼎六年(前111)属始安县地。东汉建武四年(28年),改属零陵郡始安侯国(由始安县改置)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十一月,吴析零陵郡南部置始安郡。区境属始安郡始安县(始安县系由东汉始安侯国改称)地。晋、南北朝、隋沿袭不变。唐武德四年(621年),区境属唐桂州(由始安郡改置)始安县地。唐天宝元年(742年),属唐始安郡(桂州复置)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为临桂县地。民国二年(1913年)属临桂县东江镇,民国28年(1940年)属桂林市东江镇,1950年为第四区,1955年改东江、漓江2街道,1958年东江、漓江街道合并改东江公社,1966年分设东江、漓江公社,1979年2公社合并置七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桂林设市,同年3月,桂林市确定八桂、白龙、培风、义南、东江、凤北6镇为城区,太沙、柘木、东附廓、三合、北附廓、西南附廓6乡为郊区。今七星区辖地为东江镇、东附廊乡分辖。
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9月,市区改为9个行政区,城区为八桂(由八桂、白龙合并)、培义(由培风、义南合并)、凤北、东江4个区,郊区为东附廓、北附廓、西南附廓、东附廓、三合柘太(由太沙、柘木合并)5个区。东江区治水东街(今自由路),辖15个村,区治三里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