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省委宣传部,对外加挂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牌子。[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经济性调控措施。 (三)审核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机构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核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刊业集团、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