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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八年(1539) | |
十九年(1540) | |
二十三年(1544) | 大同捕获牒者王三,认为是陶仲文祈祷之故,加授少师,仍兼少傅,少保,史评“一人兼领三孤,终明之世,惟仲文而已” |
二十四年(1545) | 诏追赠三代,给命,其孙入国子监。二十五年(1546),加封为“神霄紫府阐范保国弘烈宣教振法通真忠孝秉一真人”。子陶世恩为尚宝丞 |
二十六年(1547) | |
二十九年(1550) | 以祷雨及平狱功,封“恭诚伯”,每年俸禄二千石 |
三十一年(1552) | 下诏称仲文叩玄代虏有功,增禄百石。三十六年(1557)陶仲文因病乞请还山,献还历年世宗所赐予的莽玉、金宝、法冠及白金万两 |
三十九年(1560) | 陶仲文死,谥“荣康惠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