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1918年6月27日—1976年7月27日),男,江苏徐州人,中国近代作曲家、音乐理论家。他早年在河南大学化学系学习,曾参加一二九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马可投身于音乐创作,参与了大量的音乐活动和作品创作。他的主要作品包括秧歌剧《夫妻识字》、歌剧《周子山》《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以及歌曲《南泥湾》《咱们工人有力量》等。他还著有多部音乐理论书籍。[1] 人物简介
马可1935年在河南大学化学系学习,同年参加一二九运动。后在冼星海的感召和引导下,参加河南抗敌后援会巡回演剧第三队。1937年后从事抗日宣传活动,1939年抵延安,在鲁迅艺术学院音乐工作团工作、学习,得到冼星海、吕骥等人的指导,记录、整理过大量民族资料。后在东北解放区从事音乐活动,解放后任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一生写了二百多首(部)音乐作品,其中以歌曲《南泥湾》(1943年)、《我们是民主青年》《咱们工人有力量》《吕梁山大合唱》,秧歌剧《夫妻识字》歌剧《周子山》(与张鲁、刘炽合作)、《白毛女》(与瞿维、张鲁、向隅等合作)、《小二黑结婚》,管弦乐《陕北组曲》等流传广泛。[2][1][3] 人物经历
1939年,马可赴延安,加入“鲁艺”音乐系,发起组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