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
省政府办公厅
机构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
邮 编:
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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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