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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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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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
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
机构改革
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协助
省政府
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
省政府办公厅
机构地址:
长沙市
天心区
湘府西路8号
邮 编:
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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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