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北京市调整设立相关城市管理机构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1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京发〔2016〕1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3号),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市规划国土委),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规委办)的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优化配置本市城乡空间和国土资源的责任;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供给需求关系;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调控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拟订土地市场管理、地价调控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