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院

1943年日军设立的战俘的集中营
新华院是1943年日军在山东济南设立的关押中国战俘的集中营,当地群众称之为“阎王殿”。济南“新华院”设立之前,是日伪在济南设有的准集中营性质的机构“济南救国训练所”。同济南琵琶山“万人坑”一同见证了日本法西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1]

机构设置

“新华院”由驻济日军参谋部直接控制(原为驻济日军第十二军参谋部直接控制,1944年后由第四十三军接管),指派日军尉级军官担任院长,下设办公室、经理室、辅佐官室、警卫队、兴亚建设队等。[1]“新华院”常年关押着2000至3000名战俘和被捕判刑者。为便于管理,采取了“以华制华”、“以国民党压共产党”的管理办法,专门设立了由汉奸和被俘的国民党军官组成的总队部,在院长直接指挥下,具体实施对战俘的“管理”和“教育”,并协助兴亚建设队挑选华工。总队部下设审问课、警备队、干部队、训练队、工场队、农场队、医务室、病号房、卫生班、被服仓库及劳工协会等机构。这些机构的头目大多由汉奸、华人担任。

审问课

审问课负责俘虏的收容、登记、输送和死亡人数的核实,还进行案情的复审和行刑,课长为日人,副课长以下为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