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审批

并联审批
并联审批是以服务型政府理念为指导,以跨部门审批流程再造为关键,突破以往部门壁 垒的局限,转变传统以方便政府部门为中心的工作流程设计思路,实现由以部门为导向到以 审批项目为导向的流程设计。[1]

原理

并联审批制度是指当行政许可需要由地方政府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实施时,本级政府可以指定一个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各自提出意见,最终由牵头单位统一办理。这种制度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政府指定一个部门受理并转告其他部门;二是由政府组织各部门联合办理;三是在政务中心等地集中办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并不改变相关部门的权限,而是通过协调和组织,提高了审批效率。

工作流程

并联审批通常包括七个步骤: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2]行政审批“提前服务”,是指如果企业或个人申办行政审批事项时涉及选址定点、硬件设施等实质条件要求,相关审批部门根据企业或个人申请意向,可提供正式申办前的现场实质条件勘察、现场咨询指导等“批前”服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