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根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辖乡
吉根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下辖乡。[1]“吉根”系柯尔克孜语译音,意为“聚会”。1950年设立吉根乡,1962年建反修公社,1984年复改吉根乡。位于县城西,距县城94.5公里。是中国最西部的一个乡。西北吉尔吉斯斯坦接壤。面积3 270.3平方公里,人口0.2万,柯尔克孜族占99.6%。克孜勒苏河穿境而过。未设村委会,只有3个村民小组。属纯牧业乡。[1][2][3]

历史沿革

吉根乡原属疏附县
民国十八年(1929年),划归乌鲁克自治局,隶属第三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为乌恰镇第四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