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葡语国家共同体,Comunidade dos Países de Língua Portuguesa) 成立葡语国家共同体的建议是1989年巴西总统佛朗哥最早提出来的。同年,葡语7国首脑在巴西马拉尼翁州首府圣路易斯举行会议,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葡萄牙语协会的纪要。会后不久,巴西总统佛朗哥提出了葡语国家加强跨地区合作的建议,并倡议 成立葡语国家共同体。1993年,巴西提出了一项共同体制度化计划,得到了其它6国的普遍赞同。此后,葡语7国多次举行圆桌会议,就推进建立葡语国家共同体、共同议会、葡语大学、国际葡语协会等事宜进行了深入的磋商。并于1996年7月17日正式成立了葡语国家共同体。共同体由巴西、葡萄牙、佛得角、几内亚比绍、莫桑比克、安哥拉、圣多美和普林西比7国组成。 2002年7月31日,首脑会议决定接纳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其宗旨是在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政治协商和在经济、文教和社会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体内,国家不分大小,地位一律平等。共同体的最高机构是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此外,还设有一个由成员国外长组成的常设理事会和一个由各成员国国民议会代表组成的议会。葡语8国地跨南美、欧洲、亚洲和非洲,面积约1071万平方公里,人口逾2亿。这些国家都以葡萄牙语为官方语言,文化关系密切,相互间存在着历史缘由造成的“特殊的传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