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 2020年11月,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吕洪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 人物履历
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