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直觉

艺术直觉
艺术直觉[1][2][3]是指文艺家在创作活动中通过感官直接、敏锐、迅速地感受到并捕捉到具有审美价值的形象的一种特殊心理能力。这一概念最初由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亨利·柏格森提出,在西方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艺术直觉的表现形态是感性的、不自觉的、非逻辑的和非功利的,然而其本质内涵却常常与理性、逻辑、功利目的有着内在联系。尽管看起来像是先天的本能,实际上它是后天的再造,依赖于审美主体长期的实践积累、经验积淀和思想修养。

审美功能

艺术直觉也被描述为根据艺术的典型形象直接把握艺术美的本质的能力,即人的审美功能。艺术家凭借丰富的经验,能在众多表象中选择最能展现对象美的本质的表象,并创造性地加工、组合成超越原对象的新艺术形象。同样,有经验的艺术鉴赏者也能透过艺术形象直接把握艺术美的本质。这种熟练的审美技能可能会给人留下艺术创作和鉴赏是依靠非意识、非思维、非逻辑分析的天赋审美功能的印象。一些哲学家和美学家基于此观点提出了艺术直觉的概念。

反映论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主张,人的认识只有经过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审美作为一个认识过程,旨在把握美的本质并加以表现。因此,艺术活动中的直觉现象并不能证明艺术创作和鉴赏可以脱离逻辑思维,而是恰恰说明了艺术家和鉴赏者需要加强艺术理论修养,积累丰富艺术经验,使得艺术创作和鉴赏过程中的逻辑思维达到熟练的程度,这样才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和表现对象美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