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雨(1908年-1999年12月28日),原名李亭芳,出生于黑龙江省巴彦县万发镇红远村雌凤岗屯,[5]毕业于北京法政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3][2]共产党地下工作者。[8] 1924年,李时雨考入齐齐哈尔省立一中初中一年级。1927年,李时雨考入北京弘达学院中学部四年级,同年中学毕业后于考入国立北京法政大学。[9]1931年12月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2月4日至17日,李时雨作为北京学生南下示威,参加了“北平学生卧轨”斗争,在南京任北京学生大示威的总指挥。1934年,李 时雨从北京法政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党组织决定派他打入东北军,经张学孟举荐,成功潜入西安“剿总”第四处,任中尉办事员。1937年8月1日,天津市成立了一个由日本扶植的治安维持会,经党组织的安排,李 时雨当上了天津高等法院检察官。他经常往返京津之间,负责传送中国共产党的信件。[5][10]1939年8月,李时雨出席汪记国民党"六大"。此前,他帮助中国共产党秘密组织的有关人员由天津向外运送电台机械和马达。同年营救了被关押在 天津监狱看守所的共产党员冯骥。[5]1940年3月任汪伪政权立法委员。同年秋,李时雨计划利用陈公博企图笼络中立知识分子的机会,筹办《先导》杂志,杂志社实际成了中国共产党地下党搜集情报、保存进步书籍和情报资料的一个安全据点。[11]随后,李时雨取得汪伪立法院院长陈公博的“信任”和“重用”。在陈公博兼任上海市长的1941年至1944年期间,李时雨兼任过上海保安司令部秘书处长、军法处长、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办公厅第四处处长、上海警察局司法处长等职。他利用各种身份,不断地为中国共产党搜集各种情报。1945年,李时雨“打进”了军统,担任军统上海二站第二组组长。1946年,李时雨被军统上海区副区长刘方雄下令逮捕。后被军统控制的上海法院判处7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1949年2月,李时雨被释放。1949年,李时雨回到北京,公开了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随后李时雨被分配到中央社会部研究室工作。1999年12月28日,91岁的李时雨病逝于北京。[5] 李时雨在隐蔽战线战斗了15年,[8]在民族危亡之际义无反顾投身革命。他官至国民党少将,始终一心向着共产党。他周旋于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戴笠等人身边,凭着机智果敢,为中国共产党党组织提供了大量具有很高价值的情报。[1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