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颐仲

颜颐仲
颜颐仲(1187-1262),南宋时期的政治家,字景正,出生于福建漳州龙溪。他是颜彻的儿子,颜耆仲的弟弟。颜颐仲以其良好的治理能力而闻名,曾在多个地方担任行政职务,并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

人物生平

颜颐仲的职业生涯始于通过家族背景被任命为宁化县尉。随后,他成为西安县的县长,并在那里实施了多项有益于当地居民的政策。在完成母亲去世的丧期后,他被调往衡山县任职,但在前往新岗位之前,他被委派为转运司的干办人员。不久之后,他晋升为临安府的通判。

政治经历

在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颜颐仲被任命为将作监主簿,并在第二年进入朝廷担任司农卿兼金部郎官。他还曾任直秘阁两浙转运判官、户部侍郎以及临安府知府。在端平三年(1236年),他的职位提升为太府少卿。到了嘉熙元年(1237年),他作为直秘阁成员负责祭祀武夷祠,并被任命为广西转运判官。在他任职期间,他提出了取消海南琼、崖、儋、万四州盐赋的要求,并建议免除相关成本。在淳祐年间(1241-1252年),他担任泉州知府,并兼任福建提刑。在此期间,他减少了商业税收,打击了盗贼活动,并照顾了孤儿老人,因此深受人民爱戴。最终,他升任吏部尚书,并以宝章阁学士的身份提举玉隆万寿宫。颜颐仲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