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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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
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
(2005年11月9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
令18号)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销售、加工、使用燃料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