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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文-抖音百科
陈长文,(1944—) 军人子弟,福建省福州市人。[1]幼年时去台湾。1967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1972年分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2] 简介
回台后参与创办“理律法律事务所”,后为总负责人,在其领导下,业务迅速扩张。后为中国台湾“国防部”聘为律师,赴荷兰采购潜艇,得到“参谋总长”郝柏村的赏识,升任“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后并获“四等云麾勋章”。 人物生平
1985年任“台湾地区行政机构经济革新委员会”委员。1988年出任国际红十字会台湾分会秘书长。现还兼任法律事务所主持人,台湾地区行政机构顾问,“中央银行”及“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外交部”法律顾问,东吴大学、政治大学法学教授,台湾地区行政机构经社法规修正小组委员,台湾“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历任台湾“哈佛大学同学会”会长,台湾商务仲裁协会常务理事,台湾“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亚洲法学会理事,台北律师公会理事,台湾“医事法学会”监事,“中国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