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直属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履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1][2][3]

原则及目的

实行述职述廉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旨在提升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警示作用,防范潜在的问题。

范围和频率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除了按《监督条例》的规定,在任期中期和换届前一年进行述职述廉外,每年年度考核时也应同时进行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