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英语: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缩写:UGC)是香港特区政府辖下,为全港八间大专院校开支拨款的非法定独立咨询团体,于1965年10月成立。委员会并无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权力,所有委员由政府行政长官委任。教资会的支援部门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教资会的角色是政府与各院校之间的“中介人”,促进双方的了解,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向双方提供和收集意见。教资会作为政府与院校之间的“缓冲机构”,确保院校的内部管理不受政治干预,保障教学及研究都可自由发表意见,同时检视院校是否恰当地运用公帑资源。[1][2][3][4][5]
历史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由来是源于1964年的财政预算案辩论中,立法局提议香港应设立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架构以外的咨询及拨款机构处理大学拨款的事宜,建议仿效英国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并把当时由政府直接拨款资助的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改由委员会提供拨款的意见,确保大学日常运作的独立性。[3][6] 1965年10月,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成立,香港政府委任首批委员,由怡和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郝礼士担任委员会主席。[3][6] 1972年,由于香港理工学院(今香港理工大学)改由教资会资助后,委员会因此改称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英文:University and Polytechnics Grants Committee,缩写:UPG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