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通知,旨在使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与之相适应。[1][2][3]
发布信息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于1985年11月29日成文,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
通知全文
自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干部的工资制度已经改革,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为了使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与之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1985〕9号文件精神,现对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