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主义(Platonism),最宽泛的意义上是指所有追随柏拉图哲学的思想,其中对柏拉图哲学本身有所损益或改动的哲学思想也都在这一范畴。[1]
一般而言,直到公元一世纪,人们才开始认为柏拉图作品本身建立了一个融贯而本质上正确的哲学体系。公元2世纪开始,很多哲学家开始通过系统解读柏拉图作品,来倡导一种独特的哲学流派和体系,并以“ 柏拉图主义者”自居。但就柏拉图哲学思想的追随者的范围上来讲,柏拉图主义实际上在柏拉图本人去世之后就开始产生了。[1][2][3][4][5] 在学界将柏拉图主义哲学史的划分为六期,在公元前348-前268年,为老学园或早期学园期;公元前268-前50年为新学园或怀疑派学园期;公元前50-公元70年为变动中的后学园期;公元70-230年为中期或早期柏拉图主义时期;公元230-300年为新柏拉图主义时期或普罗提诺及其之后的柏拉图主义;公元前300-600年为晚期新柏拉图主义或后期柏拉图主义时期。[6]并在中世纪和近现代也有一定的影响力。[7][8] 柏拉图主义有力地影响了许多领域,其影响力持续了2000余年。[7]特别是在基督教、数学、宇宙论和认识论以及伦理学和政治学等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9]在评价柏拉图主义时,尼采认为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同时他还认为基督教把柏拉图主义变得更为精巧和不可捉摸。[10] 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