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简称深圳市政府、深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深圳市人民政府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同时也是深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79年3月,原宝安县人民政府撤销后成立深圳市人民政府,1981年3月升格为副省级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位于福田区福中三路的市民中心大楼。

组成人员

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组成。
市长、副市长等领导人员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待领导人员选举产生后,在两个月内提请深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每届任期五年。

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