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1959年成立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是根据1959年联大第1472号决议建立的,简称外空委,现有包括中国在内的92个成员国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外空司是外空委的秘书处。外空委的宗旨是制定和平利用外空的原则和规章,促进各国在和平利用外空领域的合作,研究与探索和利用外空有关的科技问题和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机构

外空委员会下设科学技术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由外空委全体成员国组成。委员会及两个小组委员会每年各举行一届会议,审议联大提出的有关外空问题;成员国提出的外空报告和问题。会议一般在上半年举行,以便向下半年举行的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建议和决议案。外空委及其两个小组委员会以协商一致方式做出决定。[1]

职能

科技小组委员会主要审议和研究与探索及和平利用外空有关的科技问题,促进空间技术的国际合作和应用问题;法律小组委员会主要审议和研究和平利用外空活动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拟订有关的法律文件和公约草案。外空委员会主要审议两个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不由小组委员会审议的一般性外空问题,就委员会的工作做出决定,并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