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用航空局(越南语:Cục Hàng không Việt Nam[1],英语: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VIETNAM[2]),是越南政府交通运输部下属的一个部门,位于越南河内市龙边郡,现任局长是Uông Việt Dũng。[6][b][7][5][4][a] 越南于1959年4月20日成立民用航空局。1976年12月,越南民用航空局正式归属总理府领导。[3]1981年,越南民航总局正式向政府签署文书,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制度,取消了以往的供给制度。[8]自1990年越南民用航空总公 司成立以来,越南的航空事业不断得到发展壮大,接着,航空部门又由邮电交通运输部管理,改为越南民用航空局。[9] 越南民用航空局主要负责为越南民用航空的发展提供规划、建议和意见、管理航线,代表政府签订政府间或国际组织的协定,介绍职业技术,维护民航安全,向主管部长提供制定飞行运输政策建议,确定外商投资国内航空的领域,机场设施的运作和维护,民航飞机的注册,飞机进出口管理,颁发涉及民航项目的资格证书等工作。[7]
历史沿革
越南于1959年4月20日成立民用航空局,名义上属总理府领导,实际是属越南空军管辖。当时,越南民航使用的飞机和机组人员均属越南空军919飞行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