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00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条例。[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于2000年9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先后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了两次修订。[2][3]

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于2000年9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第二次修订。[2][3][1]

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