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振林

狼牙山五壮士之一
葛振林(1917年8月 - 2005年3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党城乡喜峪村人,狼牙山五壮士之一。[1][2]
1937年,葛振林参加革命。1938年2月入伍,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9月25日,在河北易县的“反扫荡”战斗中,葛振林跳下悬崖,被山腰上的树挂住,幸免于难。[2]伤愈后,葛振林先后投入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抗美援朝归来后,葛振林历任湖南省军区警卫团后勤处副主任、湖南省公安大队副大队长、湖南省军区警卫营长、衡南县兵役局副局长、衡阳市人武部副部长等职。1966年春,葛振林申请离岗退养,时年49岁。1982年,葛振林正式离休,享受正师级待遇。此后,他担任全国近200家中小学的校外辅导员。2005年3月21日,葛振林在湖南衡阳169医院病逝,终年88岁。[4][2][5][6]
葛振林曾获得狼牙山五壮士光荣称号、民族英雄奖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等荣誉。[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