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设立目的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 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