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是广西贺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1][2] 历史沿革
1949年8月,经中共中央华中局批准,中共广西省平乐地方委员会在武汉成立,随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四五师南下广西。同年12月,贺州辖区全境解放;同月,经中共中央中南局批准,成立平乐行政区。平乐行政区专员公署,设于贺县八步镇,贺州境内贺县、昭平、钟山、富川县和八步工矿区归平乐专区管辖。1951年8月25日,平乐专区机关由八步镇迁往平乐县。1952年,怀集县划归广东省。[4] 1958年7月,经国务院批复,撤销平乐专区,设立梧州专区。梧州专区机关设在梧州市。贺州辖区的贺县、昭平县、富钟县为梧州专区所辖。1971年,梧州专区改称梧州地区,原行政区域不变,辖苍梧、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