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超

已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
周一超(1981年3月21日-2004年3月2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毕业生,已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4][1][2]
2003年1月,周一超参加了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公务员招录考试,并在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后,于同年4月1日参加了体检。同年4月3日,周一超因为没有收到体检合格通知书,遂对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来到秀洲区政府五楼干某办公室行凶,同室女干部张某被刺致死,干某被刺成重伤。同年9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周一超死刑。周一超对此不服,提出上诉。[5][6][7][1]
2004年3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判决宣布后,周一超被执行注射死刑。[1]

人物生平

周一超就读于重点高中,又考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