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广州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 主要职责
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部署广州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对广州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对广州市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对广州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广州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