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鹏

2013年南京杀妻案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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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鹏,1989年8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羁押前是南京某公司销售经理,[1]是2013年南京杀妻案罪犯。[2][4]
2012年7月26日,吉星鹏与被害人祁可欣举办婚礼。[5]婚后吉星鹏怀疑祁可欣与他人有染,两人产生矛盾。2013年4月25日早晨7点多,吉星鹏酒后回到西堤国际小区13楼住处,持菜刀、水果刀对祁可欣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可欣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5]2014年4月18日,南京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吉星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对其限制减刑,赔偿被害人父母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2014年9月25日,吉星鹏被解押至某监狱服刑。[2]2017年11月下旬,服狱中的吉星鹏因多次伤人,又被南京中院判决其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吉星鹏应当执行死刑。[2][6]
吉星鹏制造的杀妻血案,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后吉星鹏又在狱中多次伤人,证明了屡教不改的本性。[7]

个人经历

吉星鹏,1989年8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高中文化,高中毕业后便赋闲在家,因家有产业,平时开销都由父母接济,被羁押前是南京某公司销售经理。[8][1]其家庭条件优越,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富二代,2002年入读南京21世纪双语学校,不过初二就离开学校了。个人爱好是打游戏和喝酒,打游戏的月花费曾达十万。[9]其人酒品不好,经常喝后闹脾气。少年时闹过不少麻烦事,最严重一次是因打砸了一家洗浴店而被刑拘过。[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