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建立叶榭区政府。1933年,张泽区并入叶榭区,下辖8乡2镇。1946年叶榭区并入亭林区,建立叶榭镇公所,辖1镇2乡。1949年10月,建立叶榭区人民政府,辖8乡2镇。1957年撤区并乡,建立叶榭、张泽乡人民政府。1958年建立灯塔、群力人民公社。1959年改称叶榭、张泽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建立叶榭、张泽乡人民政府。1994年撤乡建镇,改建为叶榭、张泽镇人民政府。2001年1月,撤销叶榭镇、张泽镇,二镇合一,建立新叶榭镇[1]。
叶榭镇是江南鱼米之乡,农业经济自古发达,水稻是本地农业生产的主要作物[1],此外还有舞草龙、叶榭软糕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年,全镇实现财政总收入7.7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45.09亿元[4]。2020年7月,叶榭镇获得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荣誉称号[5]。 历史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将南五庄及白沙乡十三保一部划归叶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