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奇
因犯强奸罪等被判处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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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奇(1970年2月3日-2015年12月)是中国
河南省
长葛市
人,曾为一名农民。他在1998年至2012年期间,被指控强奸了18名女性,其中12人未成年。
最高人民法院
于2015年12月核准了他的死刑判决。
[1]
正文
杨学奇强奸18名妇女,其中强奸8人既遂,强奸10人未遂;实施盗窃3起,窃得财物共计4200余元。
杨学奇犯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
盗窃罪
一案,于2013年5月7日
河南省许昌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2015年12月29日,杨学奇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