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海鲲

河西学院人事处处长
蔺海鲲,男,1968年出生,汉族,籍贯甘肃省山丹县。现任河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蔺海鲲曾在张掖师专政史系、河西学院管理系、政法系等多个部门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主要讲授宪法学、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刑事与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础课程。[1]

人物经历

蔺海鲲于1990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1999年获得讲师职称。2000年至2002年间,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班接受培训并顺利结业。200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期间,他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访问学者深造,并在此期间转向哲学领域的研究。回国后,蔺海鲲开始讲授中国哲学、中国传统文化专题研究、公共关系学、口才学等相关课程。2008年,他被评定为哲学教授。

所获荣誉

蔺海鲲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1997年,他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1998年,因其出色的教学表现,他获得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同年,他还赢得了河西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一等奖。此外,他在1998年和199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者”。2004年,蔺海鲲因在自学考试方面的贡献而获得全省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的称号。2005年,他被授予甘肃省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2006年,他的卓越成就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认可,被授予“甘肃省优秀教师”称号,并荣获省“园丁奖”。并先后获得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连续两届被评选为张掖市拔尖人才,并入选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界“四个一批”人才。2008年,他凭借其学术研究成果获得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2009年,蔺海鲲被认定为“张掖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0年,他被省政府聘请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专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