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5]

历史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署与新中国同时诞生,各省级检察署相继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