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政府组成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广东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3][4][5]

历史沿革

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决定设立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6]
此外,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接受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关工作等。设置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发展推进处、政策创新处、交流协作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处理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省发展改革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