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县

北周设置县名
永乐县,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北周明帝时建置,周武帝时并入芮城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永乐县,属芮州,后属鼎州贞观八年(634年)改属蒲州五代因之,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
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永乐镇后,设置永乐县,包括永济芮城部分地区,属晋南行署运城分区管辖,1949年4月撤销,划归永济县。永乐县故治在今芮城县城西南四十里永乐镇(原属永济县,1958年划归芮城县)。

历史沿革

北魏延昌三年(公元514年)改长乐县为永乐县,治东阳川(今陕西石泉县城区)。为晋昌郡(西魏改为魏昌郡)治。废帝元年(公元552年)改永乐县为石泉县[1]永乐县,北周明帝时置,武帝时并入芮城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属芮州,后属鼎州贞观八年(634年)改属蒲州五代因之。北宋淳化四年(993年)永乐县属永兴路陕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永乐县并入河东县永济)。故治在今芮城县城西南四十里永乐镇(原属永济县,1958年划归芮城县)。民国36年(1947)4月29日芮城县解放,芮城、永乐县属晋鲁豫边区太岳行政区第三分区。民国38年(1949)7月1日,永乐县并入芮城县,同年8月1日划分山西省运城专区芮城县属之。[1]
永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