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院
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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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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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院是
唐朝
至
宋朝
时期御史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中央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以及处理由皇帝特别指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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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范围
台院的主要职责包括纠察百僚、弹劾不法行为,同时参与大理寺的审判工作。此外,台院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重大案件,并与
门下省
的给事中、中书省的
中书舍人
共同在朝堂上处理冤案诉讼,这一过程被称为“小三司”。
人员构成及分工
台院设有
侍御史
六名,他们不仅承担着重要的司法职能,还在御史台内部管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