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是南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路红卫。[1][2]

建置沿革

南阳历史悠久,早在五六十万年前,“南召猿人”在白河上游繁衍生息。约五六千年前,出现村落、房屋及农业、畜牧业和制陶等手工业。商代为“南乡”,有谢、楚、邓等国。西周时属荆州,被称为“周南”,境内有申、吕、楚等国。春秋大部分入楚,楚置宛邑。战国分属楚、韩。秦初置南阳郡,为全国36郡之一。汉承秦制,仍设南阳郡,辖境相当于河南熊耳山以南和湖北大湖山以北,经济文化发展达到鼎盛。晋置南阳国和义阳、顺阳郡。南北朝建置变化无常。隋设南阳郡、阳郡、淅阳郡,兼有淮安郡和舂陵郡地。唐、宋设唐、邓二州。元、明、清设南阳府。中华民国设行政督察区。
1948年11月4日,南阳全境解放。1949年3月,成立南阳地委、专区,辖12个县市,叶县舞阳划归许昌专区。1949年12月15日复置西峡县。1965年5月16日,泌阳县划归驻马店专区,同年11月13日成立社旗县南阳专区辖13个县市。1994年7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阳地区,设立地级南阳市,撤销县级南阳市和南阳县,设立宛城区卧龙区,共13个县市区。1995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开发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县级规格。2009年12月,南阳市委决定成立鸭河工区、官庄工区,正县级规格,并于2010年11月正式运营。201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南阳新区,副地级规格。2014年,邓州市试点省直管,南阳市辖2区、10县。除正式行政区划外,南阳市还设立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官庄工区、南阳鸭河工区等经济功能区。2019年南阳辖2个区、11个县(市)及4个功能区,有45个乡、159个镇、41个街道,4539个行政村、415个社区。[3]

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