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

中国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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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Spark Program),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1986年批准实施的第一个面向“三农”的政策指导性科技计划,也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星火计划的宗旨是将大批成熟、先进、适用技术引入广大农村,通过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育农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依靠科技实现富民和惠民。[1][3]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起步,此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开始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激发农民热情。80年代,乡镇工业发展,农业经济活跃,农民认识到科技重要,农村有了科学需求。1985年3月,中国实行科技体制改革,明确科技发展方针,为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面向农村经济提供契机。[3]同年5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向国务院请示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引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句谚语,将其命名为“星火计划”,寓意科技之火燃遍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2]截至1995年,中国共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736项,覆盖全国85%以上的县,已完成35254项,占立项总数52.9%,总投入937.6亿元。截止1996年,全国建立127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17个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4]
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推动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东西合作工程;培养农村适用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5]其目标为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3]

词源及含义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而誉名为"星火计划",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农村大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