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

东汉清河孝王
刘庆(78年-107年),东汉清河王,汉安帝[]之父,汉章帝[]第三个儿子,其生母为宋贵人。[3]
建初四年(79年)四月,马太后将刘庆立为皇太子。建初七年(82年),窦皇后谋害宋贵人,汉章帝下诏废黜刘庆的太子之位,改立刘肇为太子。刘庆被废后,宋贵人被逼自尽。刘庆虽然年幼,却懂得躲避灾祸,说话从来不敢提及自己的母亲宋氏。汉和帝刘肇即位后,对刘庆的待遇更加优厚。永元四年(92年),刘庆帮助汉和帝诛杀了外戚窦宪及其党羽。延平元年(106年),刘庆回到清河国(今河北省清河县一带)。延平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7年2月1日),刘庆去世,享年三十岁,谥号为孝。汉安帝亲政后,追封刘庆为孝德皇,安葬于甘陵。[1][2][3][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刘庆生于公元78年,当年汉和帝诛灭外戚窦宪势力,刘庆在其间立下了汗马功劳,因而受到汉和帝的敬重和厚赏。建初四年(公元79年)被立为皇太子,三年后(公元82年)因受窦太后的诬陷,被废为清河王。刘庆初留居京师洛阳,至公元106年才就国,今在山东省临清县东北,遂开清河王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