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2005〕2号)精神,规范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基本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