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1]
工勤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人事部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2]
工勤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3]

定义

在这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为工人编制。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