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机关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2018年10月2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正式挂牌,标志着云南省机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主要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