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该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办学七十余年来,学院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中心,南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为外延的“环本部卫星式”办学格局,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音乐舞蹈艺术院校之一。 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是培养舞蹈表演、教育、创作、研究人才的高等舞蹈艺术院校,是辽宁省舞蹈艺术类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1995年开设舞蹈本科教育;2005年在舞蹈系基础上建立舞蹈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至此形成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高等舞蹈艺术教育体系。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设置齐全,特色专业突出。设有中国古典舞系、芭蕾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舞蹈编导系、舞蹈教育系。涵盖了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国际标准舞六个专业方向。作为“辽宁省普通本科示范性专业”的中国古典舞专业,“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的芭蕾舞专业,“辽宁省精品课程”的舞蹈编导专业,“典型东北地域舞蹈风格”的中国民族民间舞专业,在学科建设上已形成了东北地域舞蹈教学特色,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并被舞蹈界誉为“辽宁舞蹈现象”。 多年来,舞蹈学院秉承“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致力于弘扬和传播先进的舞蹈文化,立足东北,彰显地域特色。凭借雄厚的教学实力、先进的教学理念,已成为本国培养高等舞蹈人才和推动舞蹈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